我与老婆名下有套房屋,还有三分之二的贷款未还,也都没第二套住房。请问:1、向法院申请离婚,要求财产分割,他没钱给我,但他又不同意将房子卖掉。法院会判拍卖此房产以作财产分割吗?2、如果不能强行拍卖此房产,我是否就拿不到任何补偿?3、如果我老婆同意将房子卖掉做财产分割,这房子一定是我们自己联系买卖,还是可以由法院进行拍卖? 4、法院是怎么拍卖的?价格是以什么为标准。5、我怎么申请强行分割呢?6、我们离婚时有个协议书,就是双方要一起还清贷款以后在转让房子,所得的金额除还我们的共同债务后,其它的我们平分。7、如法院拍卖的话,我们协议里面的内容还有效吗?
请各位律师帮忙详细点给我意见,谢谢你们
我在线等着。
如有相关资料的可以发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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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房子,将钱给你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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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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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