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企业分给我一套住房,房改时,我未参加房改,一直租住公房按期缴纳房租2006年企业破产,一家开发商通过参加竞拍取得了我厂的那块土地使用权。最近要动工开发建商品房,我住的那栋楼在开发规划中。我没有房产证,如何维权和得到补偿呢。请律师给我指点迷津
我应该用那条法律条文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从法律的角度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货币补偿,还是房屋置换,若是房屋置换,房产的归属权谁掌握。若是货币补偿,我应该获多少补偿,如何计算补偿数额。哪种补偿对我来说更有利。谢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