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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双方已商定好房屋买卖的总房款,但当时已经交付房屋买卖定金四万元,对方写了收据(房款定金四万元整)。由于当时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三月之后卖方反悔,若是卖方违约该如何维护买房的权益?若是卖方违约,违约金如何计算补偿?若是买房不愿意要违约补偿,坚持要房子,那当时双方口头商定的买卖关系还成立吗?请专家给予指点,谢谢!

房产纠纷
2011-06-08 18:00: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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