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在工厂上班时间被机器弄伤了中手指头,到医院 医疗12天后出院,现在我在 家养伤,伤还没好就没去上班,老板说医疗费给我报销了 工资也照发,在工厂上班是两班倒的,以前所领的工资都是每月28天,每天12小时,每小时6元,我每月的工资2000元左右 从来就没有算过什么正班和加班,,现在我 停工留新的工资老板按28天 每天8小时 每小时6元,说我在 这厂做还没到两年只按这里的百分之六十结算,这个月才领800元,还说8小时是正班,那4小时是加班的,我伤没好 没有上班就没算那4小时了,现在停工留新的工资比平常少了一倍多,请问下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先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