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一名酒店餐饮部的收银员,上班时间分A班早上9:30上班,到晚上客人全部付完帐(23:30-1:00)之间下班,B班下午18:00上班,到晚上客人全部付完帐下班。A班和B班来回倒,星期六、日不休息,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4个小时,这符合劳动法吗?

劳动纠纷
2011-06-01 00:10: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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