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6月入职至今日公司未给上任何保险,也没有办过任何入职手续,也没有签过任何劳动合同,如果投拆公司法津经济各方面会有什么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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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如果您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要求按照您的工作年限给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未主动支付上述款项,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50%-100%的标准加倍支付。此外,单位应当为您补交保险。
您需要提交三方面的证据: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起始时间、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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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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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诉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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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上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并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权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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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收集证据后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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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