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的房屋基地,共用了1600元的房批手续费,我又没有在这块申批的基地上建房,后来被我的公公在这块基地上建盖了猪圈屋,钱是他自己出的。在这次农村改革申办房产证时,因我还有一个兄弟,我怕父母百年过逝后兄弟要来分家产,我要求我公公把房屋面积算给我,该多少钱,我给他就是。但是我公公不同意,他说以后他会说是我出钱买了的。为了家庭和睦,我也放弃了。我想请问律师:以后我兄弟有权利来分割我出钱批的屋基,父母出钱建造的猪圈屋吗?如父母没有说明是分给我了的遗嘱的话,那我兄弟是不是也要对半分吗?我该怎么才能得到这份财产?
希望律师能分别回答我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