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今年年初我感觉这个工作有点累,而且老板的为人处事也不怎么好,就和老板提出要辞职,第二天,老板又找了一位老师,而且把孩子调少了。后来这个新老师在两天后也辞职了,我看着孩子少了,自己更带过来了,就和老板说继续在这工作。这时候老板就说每人压300元,到年底在给。
今年五月份,我因为家庭的一些原因不能在这工作了,所以又一次和老板提出辞职。老板说:如果辞职了,押金就不给了。 我问老板为什么不给? 老板说我没干到年底。 可是我又没签合同 为什么就一定要干到年底呢? 还有一点,我没有证据证明老板压我工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