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二手房交易只公证不过户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我在嘉兴有一套房子想出手,未满五年的,考虑到避税问题,买家提出只公证不过户,一次性全额付给我,一般来讲的话对买家风险比较大,但这又是买家提出来的,我想问下,这样操作是否可行,对我有没有什么不利的地方,以避免以后产生各种经济纠纷。不过 户的话房主还是我,对方付清全款直至过户这段时间里面是不是因这个房屋所产生的任何问题是不是还是要找我的啊?比如房子出租了,租客拖欠水电费,物业费,还要找我来解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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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些问题在买卖协议里都可以明确约定清楚权利义务即可。如果有需要,我可以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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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分析正确,相比较房价而言,水电是小多了,当然人家风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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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