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2日在单位摔伤,后经天津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为外伤腰椎45椎突出,后来单位告诉我工伤劳动局没批,因为劳动局说我是病不是伤,但是医院开的证明都是外伤,请问劳动局为什么不批呢?我该怎没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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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核实劳动局的行为。当事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常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处理:一是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既不受理、也不予以答复;二是受理后超过60日的认定期限未作认定;三是明确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四是明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包括认定工伤和不予认定工伤)。
其次,针对上述情形作出应对。关于上述第一、二种做法,属于行政不作为行为,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其作为,如仍不作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强制其履行法定职责。第三种做法,当事人对上述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关于上述第四种做法,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认定工伤或者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是一种明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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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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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不批,可以以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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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