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协方离婚了..房子是他婚前个人财产.但他答应离婚后分我一半.如果卖出去,就给我一半的钱.如果不卖的话,按市价给我一半现金并再给我9W现金.
两年内付清.
想问问专业人士.如果离婚后这个协议是不是就生效了?在房子没卖出去之前,我是否还有居住权? 直到他把所有的钱给我结清?
由于要是卖房的话.房证都没在我们手上.他要拿着离婚证回家和父母要房证.
如果他家人看我们的协议.对我们的协议不满,拒不拿出房证也不拿钱.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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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主张相应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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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以去法院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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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