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深圳市**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商务大酒店项目部现场的员工,于2010年6月5日到项目部上班,当时的负责人(***、**、***)承诺工资是5000元/月,电话补助200元/月,吃住项目部解决,社保也会购买。后面项目部负责人为***,本人在项目部工作是时间为2010年6月5日~2010年9月30日,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1日(员工培训中心竣工图的绘制,一次性补助5000元)。 可是至今为止9月份工资以及竣工图绘制的费用一直未付,工作期间没有签劳动合同,社保也没有购买,现在人也联系不到。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