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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销售人员,去年底12月份因工作合同結束,就离開原 單位與主管領導洽淡達成共識:單位將我本人2010年的銷售提成(我們只算提成無工資及費用)結清,但到本人收提成時,只能收總提成的8成,余下的要2011年3月方可支付。本人經多次与其溝通未果,只能妥協。先收8成,但到2011年3月開始与原單位領導聯系,百般近推,請問如何才能收到我的血汗錢?

其它综合
2011-03-12 10:27: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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