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男方今年突然提出离婚,因我不同意,现在一直拖着。男方家是江西的,我是内蒙的,孩子六岁了户口也在那边,结婚时因为说他家在江西有房子,就没再买,但是后来因为工作的关系,也一直没在这房子里住,这样这所房子也算共同财产吗?我还能要求分割财产吗? 我现在跟父母住一起,在医院工作。他一直要求孩子跟他一起生活,否则他不会给抚养费,但是从提出离婚不同意后,他就回了江西,再也没有跟我和孩子联系过,就这些情况而言,我能争到抚养权吗?如果他坚决不给抚养费我该怎么办?我该在哪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