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告的界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一般名片仅仅记载公司名称、个人姓名、职务、业务领域等基本信息,此种名片并非广告法意义上的广告,工商局无权处罚;另外,有些名片上有关于产品、服务的介绍,且有夸大虚假的内容,如“享誉津门”、“业内第一”、“世界一流”之类,则涉嫌虚假宣传,工商局可以处罚。
二、另外,如果名片被定义为广告,一些特殊行业是要审批的,如烟草、酒类、化妆品等;
三、例如你真的构成虚假宣传,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你印的2000元的名片,我想罚10000也可以,如果你仅花了20元印名片,那么10000元罚款显然是多了;
四、救济途径:如果工商局真的下了处罚通知,你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议你还是直接起诉吧,复议成功机率很低,诉讼过程中,工商局举证是相当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