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以下称a公司)工作有12年,但社保只买了10年,现在公司要租给另一家公司(以下称b)公司,但a公司不和我们解除劳动关系,让我们在b公司上班(我们和a公司还有两年的劳动合同)。
a公司和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一样的,公司名称也不一样。
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如果a公司要赔偿我们,应该给于什么样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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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以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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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新公司不承认原公司的工作年限,原公司依法要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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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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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若公司与你们能协商解除合同的,赔偿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若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可分时间段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详情可来电联系,我仍将真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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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