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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5月调出原企业,原企业自2001年元月—2007年4月就没有发放工及生活费,调出单位时,自已补交了自1998年8月—2007年3月81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请问企业破产后,企业能否支付所欠的工资及养老保险金?

刑事案件
2011-05-05 11:31: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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