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我现有一处房产正在出租,与甲方签的租房合同是今年8月2号到期,然后我我想在其搬出后实行房产转让,卖给乙方,乙方是准备9月3号拿房(我和乙方签署了一个协议,其中提到了如不按时实行转让则要交付一万元违约金),但是甲方却改变主意8月份不能搬离,要到十月中旬才答应搬离,无论怎么说就是死赖着不走,警察来了后也没办法,然后我就准备和甲方上法庭,就是如果在其拖延期间导致我不能按时与乙方作出交易而使我违约要交付一万元违约金,这个违约金是否该由甲方承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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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租赁合同执行,合同的租赁期到什么时候?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代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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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这么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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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甲方要求腾房,并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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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合同到期后不续订合同,并留存好证据,如果其到期不走,你支付的一万元违约金可以作为损失要求甲支付,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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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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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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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诉胜诉的机会比较大,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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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