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底,我在中介的介绍下看上一套河东的房子,在中介签订了购房协议,交了2万定金,因为房子本身还存在贷款,房主需要先去把贷款还清后再开始办理买卖的手续,但是由于房东的房子自己家里出现了纠纷,一只拖延时间不能办理清贷款,也就无法进行买卖的手续,当初协议上规定的清贷款的日期是2月中旬,早就已经过了,之前协商过,等她们先把房屋产权的问题搞定后再交易,后来在中介的协调下定于4月20日为最终日期,现在已经过了时间,我想起诉她违约,偿还我双倍的定金,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去起诉?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此案件还存在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