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一月前通过某中介签订买卖合同,定于一月后过户并支付中介费。但过户之前这段时间,卖方却由于房价上涨原因,不同意一原来所签合同的价格卖出,擅自提高价钱,并欲违约,不向买方卖出了。这种情况下,要是通过法律途径,买方的定金要怎么办?中介费由谁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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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如果你仍需要该房产,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防止对方另卖他人,可以采取相应冻结措施。
如果你不想要了,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房屋中介费。为防止对方反咬,最好取得对方违约证据。如果需要,可以请律师帮助。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详细解决方案,请预约到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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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建议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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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方不想卖了,这种情况只能按照定金法则来处理,要求双倍返还,并且支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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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有卖方承担责任。
定金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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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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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想要房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因其迟延履行给你造成的损失,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第113条;
2、如不想要房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中介费及房屋差价损失。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96条、第97条、第113条、第1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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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必要的损失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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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买方,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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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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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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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