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某员工2010年元月31日晚上中班11点下班。当时正逢下雨,该员工骑轻便摩托车(未戴头盔、无驾驶证),在距离单位200米处撞上行道树。在深夜1点左右被路人发现后报110,随即送医救治。伤势情况比较严重,至今昏迷不醒。为能得到及时救治,公司已垫付了几万元的费用。同时也在积极动员公司全体员工募捐善款。从当时接警的110部门得知,当时整个路段无车无人,下着雨,当事人昏迷在行道树旁边,摩托车已严重损坏。从医院方了解到,当事人伤势十分严重,头面部粉碎性骨折,疑似正面撞击在行道树上。据医生判断,没有外力作用的话,不太会造成如此程度的伤害。现在的问题是,这种情况是否界定为工伤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