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当时房产证还没发下来),房产证在2010年11月下来后卖方以各种理由不给我过户,现在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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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即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还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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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到时候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可到房管局直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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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请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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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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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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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过户,建议尽快办理,防止对方将房子卖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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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