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发生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吗?如不一样区分在哪里,有法律依据吗?这两份书起诉到法院的时效问题是怎么样的?有法律依据吗?我拿着不予受理通知书或是仲裁裁决书起诉到法院后撤诉了(法院准予撤诉)以后,可以再一次起诉到法院吗?可有法律依据?谢谢,恳请律师们解疑答惑。

其它综合
2011-04-16 15:38: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