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员工向我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请求金额30多万元,均是无力要求,且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但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却受理了此案,不过最后仲裁庭亦是按照已过仲裁时效裁决驳回该员工申请请求。现该员工欲向法院起诉我公司,我公司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如不能,我只能从实体方面入手吗?是否有其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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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受理后,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你们先等待法院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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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争议发生在何时?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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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法院的结果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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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就纠纷的具体情况具体咨询律师,为诉讼做充分的准备工作。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致电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袁丽萍律师 1358171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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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亦是按照已过仲裁时效裁决驳回该员工申请请求。
现该员工欲向法院起诉公司, 公司直接要求维持仲裁结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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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比较好的 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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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已超过时效,法院也会驳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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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