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进公司未签合同和交社会保险,2009年9月4日跟老板提出这一问题 老板恶语拒绝。请问现在能提出劳动仲裁吗?有没有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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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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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现在还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则没有过时效。如果你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则应当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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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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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未交社保,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老板补缴保险,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可以马上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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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老板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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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超过时效。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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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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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