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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已怀孕,因工作岗位不适合孕妇,单位又无其他岗位可调,在合同期内。请问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民事相关
2011-04-13 17:53: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在你怀孕期间,依据相关规定,你所在的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你调换工作岗位。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根据县(市、区)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
      此外,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算作劳动时间。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60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80%。

      (三)怀孕女职工按卫生部门的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 无薪留岗,用人单位不能解雇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