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2009年5月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因他家父亲和姐姐经常和我吵架,对我侮辱谩骂,家庭不和,导致我们感情破裂,有一楼房为2005年他父母出资购买,没有办理房产过户,2009年12月直接过户到我老公名下,房产性质为单独所有,没有共有人,2010年11月30日我们协议离婚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归我使用,我给他9万元。但是我们没有立即过户,我也没有给他钱。我们共同出资买的价值6万元的小汽车口头协议归他使用,没在协议中体现。孩子由我抚养。次日他父亲将我们骗至乡下用刀胁迫我们给他签协议主要内容房子是他的我们无权分割,协议为他父亲手写,我老公签字并按了手印,我在不得以情况下签了字但没有手印。当时没有公证,没有中间人,只有他们一家三口和我,我无法提供出被胁迫的证据。不久后我们复婚,他们偷偷将房产转移,我现在在家带孩子没有经济收入我们现在过不到一起了我不知道房产还能追回吗我该怎么办?我们和他父亲签的协议有效吗被采信的几率有多大,我打官司的胜算有多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