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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26日进公司,6月份才毕业,签的是实习协议,一直没有签合同。 现在提出离职,公司要查账。上一个活动是我做的采购,东西在淘宝上买的,多报了两千多,他们查的淘宝记录!但现在还没有结算,只是我填了费用清单而未报账就被发现了,也就是说那两千多我实际上并没有拿到手。 公司还要拖着我,要我又写检讨又承认错误什么的,让我每天来上班,但是桌子电脑都不给我,我要站着上班啊。我不想搞,准备自动离职。(哪怕正常结算下来,也是我为公司垫付了3000多,而且还有一个月工资4500没给我) 1、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自动离职会有什么后果? 2、工资4500,有2500是打银行卡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另外2000是公司现金给的,不交税,但是扣100元钱,说是公司请人开发票的点钱。 我有办法告公司吗?我的凭证就是2500有银行明细;2000有收据(曾经我欠公司款,每月从工资里扣,有几张收据)

其它综合
2011-04-08 12:47: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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