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年4月接的房子,至今房产证都没有办下来,根据合同约定,从接房之日起180天内开发商应该给办理产权证,违约的话按百分之0.5支付违约金, 但是已经过了180天了我想问问是否能主张我的权利呢?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再者就是到现在又超出合同约定又快180天了,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多支付违约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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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自违约之是计算。诉讼时效自开发商违约之日起两年。你现在就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承担,你可以起诉维护你的权利,注意别错过主张权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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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免费为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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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住张你的权利,诉讼时效期是2年,另外要看你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违约按合同总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的话,那么只承担这一种违约责任,即使已经又超过了180天,也只能要求承担这一次违约责任。不能要求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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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时效是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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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