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律师赐教:
我房子是2009年8月份买的现房,当时该小区二期工程尚未完工,所以房产证一直未办,前天刚听同小区的人说5月1日之前要去把大票开了,办理房产证了,所以借清明假期回老家把此事办了,可到售楼处得知道:住宅实测面积比原先合同面积少了0.01平(当时合同为122.12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可小库房却大了很多,合同为11.17平,现在说实测15平还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那么是否可以执行大于3%的部分于房产商承担呢?可合同住宅的价格和库房的价格不一样,所以在合同里写房价时这两项是分开的,那么在算这3%时,是总面积的3%?还是就是库房的3%?
跪求赐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