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8月27号进来福士船厂的一家外协公司学徒,我11月10号因工脸部被烧伤,与11号下午住院治疗,直到11月25号出院,出院时医生给我开的假条让我再休息15天,现在我一直没上班公司领导也没催我上班,现在我想辞职,想问一下我从受伤到现在的工资怎么算啊?住院期间有没有伙食补助费啊?我们公司有规定必须提前30天打辞职报告,如果干不够半年,而且辞职的时候要扣保险费200,路费200,被褥以及劳保鞋钱100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公司和员工都没有劳动合同。我脸上没有留下疤辞职公司用不用一次性赔偿我啊?听说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公司从第二个月要支付员工两倍的工资,是这样吗?像我这样如果主动辞职是有利还是有害啊?麻烦柳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