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北京大兴人,农村户口,我的父亲名下有两座宅子和一块空的房基地,我有两个哥哥,我是女儿。两年前,父亲想把那块空的房基地转给我盖房,因为我的老公是外地人,我们在北京没有房子。但是我的大哥不同意,总是捣乱。现在我们村盖房都“红眼”了,大哥也想盖,但是大哥经济困难,我大嫂提了一个要求说,把我大哥现住的老宅子给我,让我翻盖老宅子,他们在那块空的宅基地上新盖,条件是我要先付3万元现金给他盖房,而且我翻盖的老宅子,将来如果遇到拆迁,要分走一半拆迁补偿,我觉得要求很苛刻,但是又没有办法,因为我确实需要房子,总不能老是在北京这么漂着,可是我又很不甘心,因为我的大哥从来不养我的父母,无论是平时生活费用还是医疗等各种开销。
请问律师:
1.房子现在是我父亲的,我和我大哥之间写份协议,内容大概就是拆迁补偿分他一半等,请问有法律效力吗?
2.按他提的要求让我先付3万元现金给他盖房,将来以后如果拆迁,我出3万元给他盖的这个房子有我的份额吗?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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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哥没有权利对你父亲的财产进行处置。如果老宅子是你大哥建的,最好由你大哥夫妇、你父母及你做三方协议进行处置。
至于新房子的三万元或者认定为借贷、或者是赠予、或者是共同出资,建议也在三方协议里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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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亲和你们三方签协议,是可以的。因为你父亲是拆迁人,应当有权领取拆迁补偿。如果你父亲同意将将来的权益给你们,法律是不干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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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亲的,建议与你父亲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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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和父亲协商解决,一家人别因为这个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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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和宅基地属于你父亲,你应该与你父亲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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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亲的,你与你大哥无权写协议对拆迁补偿进行分配,你应当与你父亲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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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与你父亲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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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