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在亲戚的介绍下 到甘肃省庆阳市一个工地上打工,今天下午不慎从从楼层上摔下,腿部严重摔伤,老板当即送往当地人民医院检查,可最后没有给我母亲任何医院检查结果材料,现在老板还未支付任何费用,一直拖延。(我人在外地)我想问的是:1、我父亲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如果要认定工伤,需要准备哪些材料?2、如果老板不支付任何费用,我该怎么做?3、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麻烦您了,事情太突然了,我现在很乱,描述的也不是很清楚,心里很急,谢谢你了,静等您的回复...
-
你父亲与所在企业应该属于雇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父亲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施工企业支付医疗等费用。因需提供的材料很多,赔偿的项目及标准也很多,建议请一位律师对你提供帮助为好。
-
1、需根据事实来认定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
2、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1、应该进行工伤认定。你应该准备你父亲在该工地上班的证据,工地属于啥单位的证据。2、如果老板不支付医疗费,你可以先提起医疗费仲裁。
如果有帮助,请采纳。
-
建议在当地找一个律师帮助解决
-
1、可以,但要搞清楚工地是哪个建筑公司的,持劳动合同到当地工伤认定部门认定。
2、如果老板不支付任何费用,可以自行垫付,最后一起找承包工地的建筑公司一并解决。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