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4日,我由私人老板雇佣,在江苏省镇****有限公司干活,在吊车吊航车梁中,我去取钩子子,钩子没有取下吊车起吊,我从航车梁上掉下,导致左腿小腿胫骨和踝关节骨折,当时住院手术费是老板出的,花的两万多点,脚上上了两快钢板,从出事故到今一直休息,钢板也没有拆,当时我的工资是100元一天。现如今老板要和我协商赔偿事项,象我这种情况,我什么都不懂,是个农村孩子也是个法盲,我应该叫老板赔偿些什么,我的情况是属于工伤还是雇佣赔偿,具体包括哪些方面的赔偿,大概改赔偿我多少钱?如果协商不了,按法律程序走,我应该准备些什么材料?我现在手上一点东西也没有,劳公合同没有,当时住院的证明和发票都没有,工伤鉴定也没有做,如果真要打官司,最迟什么时候提出诉讼,才能保证我和合法权益!!我人是湖南的,出事地点有是在江苏,我该在哪提出诉讼,象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免费法律律师吗?谢谢各位大律师提出你们的宝贵意见。本人不圣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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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属于劳动关系雇佣赔偿,老板需赔偿你所有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老板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没有劳动合同并不受影响,你只需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即可;
3、如果打官司,现在就可以提出诉讼,请留意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两年,越早处理越好;
4、待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的结论再进行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
5、如果老板也是江苏的,需到江苏老板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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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要求公司赔偿,因工伤程序较为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计算赔偿清单,再跟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再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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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