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爷爷奶奶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分别是我大伯、我父亲和我的三个姑姑,我父母有我和弟弟两个孩子。我父亲名下有一处房产A,父亲在爷爷奶奶之前过世,父亲过世之后母亲未再婚,爷爷奶奶过世之后,母亲想把房产A过户到自己名下,公证处要求我大伯、我、我弟弟和我三个姑姑分别开具放弃遗产声明,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公证处在调查时看到我爷爷的档案中写的只有我父亲和大伯两个儿子,与实际情况不符,此情况给办理房产过户的公证员说明过,当时他说按照实际情况办理。但是,在发证前又联系我们说档案与实际情况不符,不予发证,请问该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