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将于2010年4月份到期,现在公司口头提出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要求公司出书面通知,但是公司说是要先协商好后再出。现在双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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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要求公司先将赔偿款支付到位后,在解除合同,具体赔偿问题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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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在2010年4月份合同到期之前和你解除合同,你也同意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不同意,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如果合同到期后你愿意续签而单位不续签,,此情况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月份数和上一种情况有所不同,要看您是否是08年之前就去了单位,如还有疑问,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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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达成协议也可以请求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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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至于其他赔偿事项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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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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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