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单位相关负责人看中我的经验跟能力急于聘用本人,因为待遇问题我离开后又打电话要我回去面谈,经协商给保底年薪,但当时有详谈每月该发薪资,上班第一天就签订合同,但没提到试用期,只写合同期为一年。可是上两个礼拜后单位负责人经常加班加点,几次提出建议未果负责人表示开除本人,找老板理论老板在第二周礼拜一早叫我进去面谈,内容就是我跟负责人理念不同所以必须牺牲我,间接开除我。原因不是因为我不能胜任工作,也不是因为我违反规定,而只是跟负责人观念不同,请问这样的理由充足吗?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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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原因辞退,需要公司按年资赔偿,一年一个月,半年半个月,不满半年按半年,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工资标准按上一年度个人平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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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赔偿金。
对于解除理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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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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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明显违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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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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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