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算是国企的公司上班,工种属于不定时工作,一年365天都要上班,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息天.可公司领导说我们真正的时间没有太长时间.这令我很气愤,虽然上班时间不是太长,但是我要每天24小时待命.马上合同就要到期了,我不想在续签了,请问一下我可以向公司索要补偿吗?可以要多少!我是从2007.6.8来这里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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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公司愿意以原约定劳动条件或有更好的劳动条件继续跟你签订合同,你不续签你就得不到经济补偿了。反之就可以。如果公司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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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法让公司不同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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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到期只有企业不续签的,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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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续签的,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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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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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因公司的过错而解除劳动活动的,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如需帮助或仍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直接来电话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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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你不愿意续签的,则不能要求补偿,除非你能证明单位是降低劳动合同条件与你续签,你不同意续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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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