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3月份买的房子,买的时候现房是2800元左右/平方米,说的是2010年年底交房,当时办会员卡交了5000元钱,同月时间里又交了定房款40000元钱,共交45000元整,办理会员交5000元时他们诚诺5000元算自己的房钱的基础上还可以再优惠10000元,卖房协议标价2976.73元/平方米,5月至6月交首付,可是到了交首付的时候,销售公司说手续没有办下来,但是不会影响年底交房,交首等候通知,可是到了大约2010年7月份房老板死了,房产分给了他的子女,我们买方经常去问房价,销售公司都说按卖房协议执行,不会涨价,2011年3月20日,我又去销售公司问房价,他们依然说不会涨价,交首付的时间还没有定下来,可是3月23日晚6点钟我突然接到销售公司电话,对方说他是买房子的,已经闹了2天了,说销售公司要涨房价,随行就市,让我立即过去一下,我过去一问,销售人员非常横,说随行就市,要买这里的房子4500元/平方米,不愿意买就退定钱,最多只给定钱加银行利率,但是我们都不同意,请问我们弱势群体应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肯请律师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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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到法院解决,有合同,虽然房屋作为遗产,但必须交付客户买的房屋,剩下的才能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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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你们能胜诉,可以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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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考虑,如果你只是追究对方的责任,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向你缴纳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你打算坚持要房子,可以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取得合同主体资格,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如有需要帮助,可以来电来所咨询或者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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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