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一个朋友在建筑工地打工,工作时从4楼的天井掉到一楼现在经医生检查去掉一个肾老板现在付医药费,不同意立案请问该怎么办处理?急
-
及时做伤残鉴定,按伤残等级要求赔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请尽快委托律师处理,以便索赔
-
赶紧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要求赔偿。
-
情况紧急的话,可以先报警,固定证据。
-
建议申请做工伤认定。
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询。
-
应按工伤处理.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