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去世了,当时我家连啥都没有,在这几年我用丈夫的赔偿钱加上我的工资买了一套楼房和一个独院,还有一间五万元的门面房,丈夫赔偿的二十万楼房是二十四万,独院当时出了十一万五,现在原来的婆家让把所有的房子公正在孩子的名下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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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丈夫的赔偿款中一半归你个人,另外一半由你,孩子和他父母来继承
2.如果你不同意所有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的,你当然有权要求对房子的权属主张
3.我是多年的专业资深律师,若是此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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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婆家要继承你原来丈夫的遗产,是可以的,但是没有权利强迫你把房子公证到孩子名下,孩子也是你的,你是监护人,你有权利代为保管孩子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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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的赔偿款由其父母及你和孩子继承,其余是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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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要求是过份的,你可以继续登记在你的名下,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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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张自己那一部分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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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