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有一套三居室楼房,是我母亲的房产,我母亲07年去世。原来家庭内部协商这套房由长子继承,目前,房产还没有进行过户(原因是另一处还有一套待拆迁的平房未定,一直拖延至今),我之前了解到,这种情况我父亲及三个子女都享有这套楼房的继承权。现在,父亲想要再婚,请问,这套房不是我父亲一个人的财产这种情况,能够做婚前财产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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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该房产如果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应当析产继承。如果不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也应当确认产权和继承。在分割之前,你父亲再婚的,会有产权纠纷。可以请律师帮助,出具遗产分割协议,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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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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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是为你父亲再婚考虑,担心日后可能与其再婚配偶之间发生争议,则没有公证的必要,该房产属于你父亲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即使不公证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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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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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继承你母亲的房产的时间,从你母亲死亡时开始,现在他已经拥有该房屋的部分财产权利,可以对该部分财产权利作出处置,因此可以做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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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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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