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xx生于1984.12
父亲:xxx(2000.6死于意外,生前是林西矿井下工人)
继母:xxx,无业
住房:唐山市古冶区林西东工房(林西矿工房,未买)
父亲过世后,我变成了承租人,当年我在上初二,刚刚16岁。但是父亲过世后我从未在这实际居住过,继母换了房门钥匙,我和生母在外租房相依为命。继母拒绝缴纳房租,水电费,暖气费等各种费用,并企图由我这个名义上的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我曾经多次与继母协商都无结果,继母说就要在这住着,并且会继续拖欠。但是奇怪的是,2000年至今房管科从未告知我继母拖欠费用的情况,也没有给我发过任何缴纳费用的通知。
我想问的是(1)一旦林西矿房管科追究责任,我是否要承担所有的责任并且缴纳全部费用?
(2)如果我也拒不缴纳,法院会采取什么手段?例如查看我银行的账户并提取?或者拘留?还是判刑?我想知道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