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好!为孩子上学上月刚刚购买一套二手期房(非经适房),交了定金,下月交房,交房后房子即交给我使用,我付总房款的40%,并把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其它相关票据压在中介,待明年6月份下房产证后,结清房款办理过户,请问这样是否可行?另外,由于营业税政策调整,一下多出了5.5%的税费,我想等到两年后再去过户,少交一部分营业税金,能不能等房产证下来后,我把房款付清,让他出个房款结清证明,再出个委托,委托我自己全权办理房产过户,双方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做能够保证我的权益吗?还有什么风险吗?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