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5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第三项是 出卖人在约定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仍未交付的,出卖人须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的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
2008.11.29交付给我使用的
2010.4.25 开发商去登记备案的
我起诉到2010.12.1日的赔偿金
总房款是209418 请问我应该拿到多少赔偿款呢?
房证至今没下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