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4月蒋*向我借刚买一个多月的手提电脑用一下,说当天就归还,可在第二天凌晨2点左右蒋冰突然说把电脑弄丢在出租车上了,丢了!当时答应赔偿全部损失约5100!并写下声明欠条会在两个月内还清赔偿金额!但是现在已经一年时间过去了,始终以各种借口不还钱,直到目前避而不见,电话不接!我现在只能提供他本人及他妈妈的手机号码及他本人现在的学校地址和学校联系人号码和他家的大概位置,具体不清楚了
请问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受理吗?能否要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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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上你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由于你无法提供对方的具体身份情况,可能造成法院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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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起诉到法院,否则时效可能会过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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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受理,但要到公安机关查询蒋冰的户籍登记资料。证据充分,赔偿金的请求将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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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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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