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他前女朋友因为一些财务问题向我朋友借钱,但是我朋友没有钱,她就出了个主意让我朋友用房产证抵押给她的一个朋友借贷了15万,让我朋友给她担保,结果朋友就太相信她已经分手了几年.但朋友心软就帮她了,借条上都是他签的借款,还去做了公证,他们私下说好是利息都是她自己给,等她家的房子的房产证办下来几用她家的房产证换出我朋友的证做抵押.因为相信她所以下来也没有在跟她别的签合同.现在两年时间到了,借款人来催我朋友还钱了.利息加本金需要还出22万5.我朋友钱都没有见到,现在朋友很后悔.还要被起诉.不知道这个事上法院能有理吗?怎么样才能把损失减到最低?能不反告告们合伙诈骗?后面朋友多了个心就录了音能证明这个事的事实.这样能在法律有帮助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