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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DC143C]经过[/color]:我母亲今年47岁,是农场职工,原承包场里21亩土地种植剑麻,于2004年1月份和武鸣陈老板签定了2年的剑麻叶片收购合同,签字的是陈老板(甲)和我母亲(乙),定于2004年和2005年所收割的叶片均卖给陈老板,除天灾情况外不得违反,今年还有一年合同时间,但是去年3月份我母亲突然得以退休,原来场里规定妇女是50岁退休,但是后来因特殊原因于46岁时得以退休,这是此前没料到的,按场里规定,退休职工不能承包土地,所以我母亲在场里的批准下就把土地转让给我,以我的名义继续承包该土地。 [color=#DC143C]问题[/color]:我母亲和陈老板的合同还有效吗?退休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收购价格低我想拒绝履行此合同,拒绝履行此合同后我母亲会不会负违约的责任?

劳动纠纷
2005-04-16 20:06: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问题:我母亲和陈老板的合同还有效吗?
    有效.
    休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不是.
    收购价格低我想拒绝履行此合同,拒绝履行此合同后我母亲会不会负违约的责任?
    当然会.
  • 马律师:
    1、我母亲提前退休是因为有特殊工龄,可以提前5年退休,这是国家规定的。可是45岁那年场里又突然说要到50岁才行,不过经过多方关系,终于过了一年后46岁时才得退休。
    2、要是我母亲没有子女,转给另外一个人,那另外一个人是不是也要受合同的约束?
    3、为什么退休后被场里收回土地,不能继续承包,和土地终止关系后,还要受合同的约束?拿什么来继续合同啊?
  • 今天我再次把合同拿出来看了一下,发现一个问题:合同把地点弄错了。具体是这样的:我有两块分别都是21亩的土地(离很远),一块在A地点,种的是成龄剑麻,可以收割;一块在B地点,种的是幼龄剑麻,未能收割。可是合同上写的地点是B地点,按合同上说,是按技术生长要求来收割的。
    那我是不是可以以地点不明确而拒绝执行啊,?或者说B地点的未达到技术生长求,而拒绝收割啊?不管怎么样,我是不是都可以拒绝收割啊?
  • 你好:楼主!
    你母亲在场里的批准下就把土地转让给你,但是你母亲的承包合同与你母亲的退休无关。你母亲的退休也不是国家规定的退休。
    以你的名义继续承包该土地,你有义务与陈老板协商,今后如何履行协议。你母亲的退休属于“不可抗力”,因收购价格低想拒绝履行此合同,不是合法理由。拒绝履行此合同后,你母亲应负违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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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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