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高层房子办公(当时业主说商住两用),合同上注明办公用房,合同一年,当时付了半年房款,一年的物业费。可一个月后,高层刷卡管理,我就不能经商了。当时很生气,认为房东对此房将来实行刷卡是知情的。还租给我办公?房东两口子在外地生活,当房东婆婆送卡时,我就说这房子我用不上了,看老人挺可怜的就没说退房。心想算了。当半年后房东母亲要房款时,我就说,和房东婆婆说过用不上了(因此前房东过母亲跟我讲过有事找房东婆婆就可以),她不承认说,没听他说。还有你没有书面说(确实合同写书面说明)因为我觉得房子的用途只是住了,没有商可言,不需要书面了。于是我们协商,我立刻搬家,我多交的一个月房钱(我当时交了7个月的,一个月是押金)2200元,给我一半。我当天就出差了,她也要求我出差前把事办了,我委托家人,晚上和她交接。没想到,她看我搬家了,我的水费电费都不退了,当时我车上很生气,就说回来再解决吧。我回来后,她房子的锁已经换了,钱也不给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啊?损失有2000多元钱。很气愤,这么大岁数,还骗人,真没想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