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今年30岁是农民,符合农村一户一宅申请宅基建房标准。个人原始土地面积一亩一分(约730平方)是他父亲79-85年间在生产大队时所分配的。07年交村委一万二千元。即:八千元申请房、院子建筑;因该地原始面积是两套建房用地,按有关规定一宅面积不能多占多超,所以另交村委四千买下剩余面积的围栏圈建权。之后去乡建委交一千二百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因当时乡建委领导调整岗位,交款后只开了一张收据(有公章)。去年房子已建好入住,多占的私人庭院围栏也已圈好。现在村委、乡建委分别来找我本人,说我房产已经被航拍并且已经卫星定位。属于违规多占。要求我自拆庭院围栏,一周后会强执拆除。请问我是否违规?应该受什么处理?作为属于个人的私人整体用地在不多占又不得不整体圈栏的问题上应该怎么解决?强拆是否执法不当?我要如果保护个人房产不受损失?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